退張健身卡咋就這麼難? 4個月問題還沒有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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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快報韓愛青 編輯:張志怡 2019-11-06 15:18:00

內容提要:天津市民沈先生最近遭遇了一件煩心事,今年4月他在金吉鳥游泳健身蘇寧店辦了一張為期兩年的健身卡,用了不到三個月,因工作原因要去外地,如何處理這張卡成了難題。

  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民沈先生最近遭遇了一件煩心事,今年4月他在金吉鳥游泳健身蘇寧店辦了一張為期兩年的健身卡,用了不到三個月,因工作原因要去外地,如何處理這張卡成了難題。轉卡、退卡、將卡暫時凍結,他提出了三種解決方案,可商家的回應都令他感覺不合理,為了這張卡,他可算是操碎了心。從他7月最初提出轉卡至今,已經過去了4個月,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

  轉卡 商家要收800元費用

  今年4月25日,沈先生在金吉鳥游泳健身蘇寧店辦了一張價值3200多元的兩年健身卡,可到7月份,他因工作原因要去深圳一段時間。起初,他想把卡轉到深圳金吉鳥游泳健身店使用,可到了深圳後,從高德地圖上顯示兩家店是關閉狀態。於是,他就把卡掛在閑魚上,以1800元錢轉讓,很快就有買家表示了購買意向。

  “健身卡是電子卡,二維碼上有我的照片,我就聯系金吉鳥方面,說我要轉卡,需要變更會員信息,對方說要收取800元轉卡費!”沈先生說,其實收取轉卡費他也能理解,畢竟健身房也在擔心會員流失的問題,但是800元太高了,“我要求金吉鳥出具收取800元轉卡費的依據,他們也不提供,只說是公司規定!”

  另兩種解決方式不盡如人意

  因為沈先生和買家都不認可這800元的轉卡費,最終這筆閑魚交易告吹。沈先生又提出想退卡,金吉鳥游泳健身蘇寧店店長回復,根據雙方當時簽訂的合同,如果退卡,屬於單方面解除合同,只能退回很少的錢。因人在深圳,合同在天津的家中,無法看到合同,沈先生要求店長將合同復印後快遞給他,但店長表示合同在公司,需要申請,至今也沒有給他快遞。

  “我退而求其次,提出要不先把這張卡凍結,等我回天津再繼續使用,結果店長說每月要收取50元管理費!”沈先生認為,商家的做法實在不合理,“我辦理這張卡是幾分鍾就刷卡辦完了,可要想退卡,為什麼這麼難?”如今,事情已經過去了4個月,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

  商家:店長交接中會盡快解決

  就此情況,記者前日上午聯系到了金吉鳥游泳健身蘇寧店的店長,對方表示800元轉卡費、50元管理費等這些都是公司規定。至於沈先生反映的問題,因為店內會員比較多,他需要下午回到店裡查詢完信息後纔能回復,可之後未在約定時間內回復,也不再接聽電話。

  昨日,記者又將此情況反映到金吉鳥游泳健身南京總部的客服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曾接到沈先生反映問題的電話,根據他們掌握的情況下,雙方正在協商中。目前,金吉鳥游泳健身蘇寧店正處於新老店長工作交接過程中,待交接工作完畢後,客服部門會協助門店盡快解決沈先生的問題。

  律師:消費者訴求應得到支持

  天津融耀律師事務所王秀傑律師認為,在預付卡消費模式中,消費者有權要求退卡退費或者轉讓卡內餘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賦予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即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那麼,即便商家沒有違約能夠提供後續服務,基於預付卡消費的特殊性質,消費者仍然有權選擇是否繼續接受服務。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權,即不能強迫消費者去接受苛刻的交易條件或者霸王條款,而類似於“概不退款”“餘額不退”“不得轉卡”“商家有最終解釋權”等條款內容本身就屬於對消費者不公平的格式霸王條款,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在這個糾紛中,消費者有權要求健身房退還卡內未消費餘額或者辦理轉卡事宜。(津雲新聞編輯孫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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