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佟川”留言:我是天津市薊州區桑梓鎮居民。非農業戶口。2019年5月結婚,配偶為甘肅省天水市農業戶口。我想諮詢下,這種情況,如何辦理配偶方的戶口隨遷問題。
薊州區政府回復:外省市戶籍公民與我市戶籍公民登記結婚滿3年,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向配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遷入,如手續齊全,可當場辦理。申請戶口遷入人員需現場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提供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落戶地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房屋產權證明、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能夠證實房主與落戶人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該項證明材料能夠系統查詢的免予提交)。經核實,您與您的愛人結婚不滿3年,不符合戶口遷移條件,目前無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津雲新聞記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