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張主任,《行動方案》在制度安排與產業發展上有哪些亮點呢?
張忠東:在制度安排方面,《行動方案》在“放管服”改革、投資貿易便利化、金融開放創新、京津冀協同發展等方面繼續發力,提出了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的措施,堅持“刀刃向內”,“咬定青山不放松”,持續發力不松懈。同時,因為自貿試驗區改革發展階段的變化,《行動方案》作為向自由貿易港轉型的過渡方案,發力點有所調整,重點對標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世界一流自由貿易園區,在離岸貿易、國際業務稅制、國際仲裁、人和資本等要素跨境自由流動等方面率先開展探索。比如,提出了鼓勵開展轉口貿易和離岸業務、探索設立專業化的國際商事仲裁機構、鼓勵引進外籍領軍人纔和高端人纔、打造離岸創新創業產業園區、設立簽證綠色通道等一批創新昇級的措施。
在產業發展方面,《行動方案》更加注重新動能引育,聚焦前沿新興產業培育孵化,大力發展新經濟、新模式、新業態。比如,在醫藥健康方面,提出在自貿試驗區設立獨資醫療機構、對國外已上市未獲得我國批准的藥品進口實行特殊審批、優化藥品醫療器械和全球協同研發的試驗用特殊物品通關程序等措施;在前沿科技產業方面,提出加快區塊鏈、大數據技術在金融、貿易、航運等領域的研究和場景運用、引進人工智能、VR技術、量子通訊等技術開發機構並建設產業化基地等措施;在產業金融和創新金融方面,提出支持率先開展融資租賃外匯配套政策試點、允許境內外資機構以自有資金參與境內不良資產處置等措施;在汽車貿易昇級方面,提出開展平行進口汽車標准符合性整改試點、二手汽車出口試點、允許綜保區存儲多種貿易流向的進口汽車等措施;努力培育更多的產業“大樹”,形成前沿新興產業“森林”,推動新舊動能轉換“提速換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