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根據《天津市公安局戶口登記管理操作規范(試行)》中有關返籍回津政策要求:原我市戶籍人員,在津具備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固定住所,並已返回我市居住,可以申報落戶,需以下材料:到場填寫
天津北方網訊:《黨群心連心》欄目網民“孟憲桐”留言:我現在戶籍薊州區官莊鎮,正在辦理戶口遷移到沈陽,(在這邊工作,准備買房),父母,子女(離異:)戶口都在官莊鎮,如果我以後在想回遷,可不可以?需要什麼手續,有沒有哪些限制?
薊州區區委回復:根據《天津市公安局戶口登記管理操作規范(試行)》中有關返籍回津政策要求:原我市戶籍人員,在津具備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固定住所,並已返回我市居住,可以申報落戶,需以下材料:到場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房主(戶主)同意落戶聲明、親屬關系證明等。(津雲新聞記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