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網民王先生近日在北方網《政民零距離》欄目留言稱,6月24日20點,他們四個大人帶了兩個小孩從天津站下車,打了兩輛出租車,同時從天津站到邵公莊鼎發家園,相同路線,可是,下車後兩個司機收費卻並不相同,一輛車收了24元,另一輛車卻收了42元。他在索要小票時,司機以計價器沒墨為由,從車內拿出了一個打票機器,打了一張小票,但小票的車牌號和乘坐的汽車車牌不一致。打出的發票上顯示的車牌為津E136**,實際乘坐的車牌津E163**。王先生很疑惑,相同的時間,相同的路程,為何卻是不同的價格?
記者聯系了市客運交通管理稽查大隊。相關負責人稱,他們與市民取得聯系,看到市民王先生拿出的發票上,顯示車牌號碼為津E136**,為坐實司機違規問題,客運部門調取了事發時的監控,查實乘客當時乘坐的出租車車牌號確為津E163**。
執法人員找到司機核實情況時,該司機稱計價器老化,看錯金額,把22元看成了42元。但是,該司機堅決不承認私自裝載打票機,稱沒有給乘客發票,市民提供的發票不是他的。
“因司機堅決否認,乘客也無法提供出事發當時的錄像,執法存在難度,但我們也已將該車列入重點的檢查對象。”市客運交通管理稽查大隊負責人稱,根據掌握情況,查實該車司機田師傅存在“不出具發票”和“多收費”的問題,違反了《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對司機批評教育,責令天通公司作出整改措施,要求司機書面檢查,並做出500元上限處罰。
對於該處理結果,王先生並不滿意。他說,出租車欺客現象頻發,此次違規事實如此清楚,仍僅處罰500元,難以構成威懾作用。(津雲新聞編輯 張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