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輔助器具配置(更換)申請】
輔助器具配置(更換)申請是指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同意配置輔助器具的,或已配置輔助器具到期需更換的,由參保單位、職工本人或代理人到分中心開具《天津市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確認書》。
【所需材料】
工傷職工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
【辦理方式】
經辦櫃臺現場辦理。
【注意事項】
1.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達到規定使用年限需要更換的,更換輔助器具項目名稱與政策調整後的配置項目名稱不一致的,工傷職工應到屬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後再予以開具。
2.工傷職工的輔助器具達到使用年限需要更換的,可在到達上次開具《輔助器具配置確認書》時間後到分中心辦理更換手續。
3.工傷職工應在開具《輔助器具配置確認書》後的兩個月內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配置或更換輔助器具。
【辦理時間和地點】
每個工作日均可辦理業務。
各區社保分中心均可辦理。
【溫馨提示】
以上經辦指南有可能隨政策變化而調整,如有調整以受理窗口解釋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