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異地居住工傷就醫申請】
異地居住工傷就醫申請是指分中心依據政策規定及經辦規范,為長期在異地居住或工作的工傷職工辦理異地安置的業務處理過程。異地安置人員為職工長期居住或工作在外地,應在當地選擇1家二級及以上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醫治。
【所需材料】
參保單位或本人書面申請原件一份。
【辦理方式】
經辦櫃臺現場辦理。(修改為單位網廳、個人網廳、經辦櫃臺現場辦理。)
【注意事項】
1.只有長期居住或工作在外地的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在當地選擇1家二級及以上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醫治。
2.單位在櫃臺辦理此項業務時應在書面申請上加蓋單位章。
【辦理時間和地點】
每個工作日均可辦理業務。
所屬區社保分中心辦理。(修改為各區社保分中心均可辦理)
【溫馨提示】
以上經辦指南有可能隨政策變化而調整,如有調整以受理窗口解釋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