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個人賬戶一次性待遇申領】
個人賬戶一次性待遇申領算是指依據相關規定,向死亡、出國定居、未達到領取待遇條件、享受其他養老待遇等原因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人員一次性支付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個人繳費部分儲存額或個人賬戶餘額的經辦業務。
【所需材料】
1.法定繼承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居住證、護照等)原件;
2.法定繼承人關系材料(戶口簿、結婚證、親屬證明等)原件;
3.《申請辦理賬戶清算業務承諾書》(法定繼承人辦理)原件;
4.參保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居住證、護照等)原件;
5.代理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居住證、護照等)原件;
6.《委托書》(代理人辦理)原件;
7.領取其他養老待遇相關證明材料(退休人員)原件;
8.轉入民政代管相關證明材料;
9.軍隊退休或供養相關證明材料;
10.享受外省市其他養老待遇證明材料(參保繳費人員)原件。
【辦理方式】
經辦櫃臺現場辦理。
【注意事項】
1. 清算金額發放至參保人賬戶的,若參保單位代辦,應攜單位公章,無需提供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證件。
2. 死亡清算且金額發放至法定繼承人賬戶的,若參保單位代辦,應攜單位公章,無需提供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證件。
【辦理時間和地點】
每個工作日均可辦理業務。
各區社保分中心辦理。
【溫馨提示】
以上經辦指南有可能隨政策變化而調整,如有調整以受理窗口解釋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