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是指機關、事業單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屬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業務的處理過程。
【申請條件】
機關事業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屬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申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任職文件;
3.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4.有關職能部門批准單位成立的文件或編制管理文件;
5.事業單位還需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駐津單位還需提供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審批的《駐津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天津市養老保險基本情況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還需需提供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相關文件。
【辦理方式】
經辦櫃臺現場辦理。
【注意事項】
1.機關事業單位參保登記不能在網上或智能終端辦理辦理,必須到現場辦理。
2.單位在櫃臺辦理此項業務時應攜帶公章、人力資源章、財務章或經備案的社保專用章。
【辦理時間及地點】
每個工作日均可辦理。
所屬區社保分中心辦理。
【溫馨提示】
以上經辦指南有可能隨政策變化而調整,如有調整以受理窗口解釋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