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7月26日上午,室外溫度高達35℃,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執行乾警們頂著如火的烈日,開展了一場專項執行行動。
該案是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被執行人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租用某單位名下的一處房產經營餐廳,開業僅一年餐廳便因經營不善停業,拖欠租金、水、電、采暖費等,且合同到期後拒不騰出,該房屋建築面積近200平方米,為上下兩層,自2014年停業後,便處於無人管理狀態。2016年,房屋產權單位將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和平法院依法判定確認原、被告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予以解除,被告將房屋騰出交還原告,被告支付原告水、電、采暖費等,然而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拒不履行騰房義務。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要求其盡快騰房,然而被執行人據不配合騰房。該處房屋坐落市中心,和平區法院執行局在本次執行之前,執行法官多次帶隊前往現場查看情況。
7月26日上午,由和平法院執行局領導任總指揮的專案組出動警車4輛,執行乾警、司法警察約二十人進行強制騰房,司法警察負責房屋外圍警戒,進入房屋內,執行乾警逐一房間進行物品清點,並將屋內物品存放入申請人提供的場所。騰房現場,由於正值三伏天乾警們的衣服很快被汗水濕透,但沒有一個人停下來休息。截止當天中午,該處房屋被依法騰空,並交付申請執行人,執行行動圓滿結束。
此次執行行動中,和平法院執行局的執行乾警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堅決打擊拒絕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用實際行動和辛勞汗水,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津雲新聞編輯 張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