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就您反映的相關問題我局武清分局東蒲窪派出所經核實,外省市投靠子女政策辦理條件為: 男性公民滿足60周歲,女性公民滿足55周歲,在天津市取得居住證滿3年,所有子女均為天津市戶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
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楊女士”留言:外省老年人投靠子女在津落戶條件,除了滿足新條件在津居住條件滿三年之外,是否還要滿足之前的年滿60周歲?
市公安局回復:就您反映的相關問題我局武清分局東蒲窪派出所經核實,外省市投靠子女政策辦理條件為: 男性公民滿足60周歲,女性公民滿足55周歲,在天津市取得居住證滿3年,所有子女均為天津市戶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報遷入戶口。(津雲新聞記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