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法庭上,申請執行人的奶奶和被執行人的妹妹吵得不可開交,雙方各執一詞,氣氛一度不能調和。面對這一局面,早就分別給雙方做過無數次工作的法官敲響了法槌……
早在2010年,北辰法院即判決馮某與胡某離婚,二人婚生女小愛(化名)隨爸爸胡某生活,小愛的撫養費、醫療費、教育費等雙方各負擔百分之五十。判決作出後,小愛的媽媽馮某“人間蒸發”,狠心丟下了當時剛滿三歲並且有聽力障礙一級殘疾的小愛,年幼的孩子隨奶奶一起生活。期間,胡某多次代理小愛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始終沒有得到馮某的撫養費用。
今年5月底,再次接到小愛的強制執行申請後,北辰法院及時向拒不露面的馮某發出了限制消費令,案件承辦人同時前往馮某的戶籍地開展調查。在查找到馮某的電話後,多次與其進行溝通傳喚,最終馮某委托其妹妹來院,這纔出現了孩子奶奶情緒激動與馮某妹妹對簿公堂、火藥味十足的一幕。
這起案件在法官耐心勸導調解、釋法明理後,馮某一次性給付申請執行人撫養費等費用7萬餘元,案件全部執行完畢。
雖然婚姻家庭中很難定義是非對錯,但法官希望父母理性溝通解決糾紛,多從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考慮,還孩子一片健康成長的天空。(津雲新聞編輯 張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