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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晚報狄慧 胡智偉 劉波 李岩 編輯:張志怡 2019-05-20 14:58:00

內容提要:《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已於2019年5月1日起實施。記者根據讀者反映,現對違反《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另一些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

  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已於2019年5月1日起實施。記者根據讀者反映,現對違反《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另一些不文明行為進行曝光——

  個別市民在立交橋下、醫院、圖書館

  唱歌擾民 違規吸煙 大聲喧嘩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在公共場所進行健身、歌舞等文體娛樂活動,應當符合環境噪聲管理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場地及設施設備,防止影響他人正常學習、工作和生活。第十一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等候服務遵守秩序,依次排隊;遵守禁止吸煙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在醫院、圖書館、紀念館、博物館、影劇院等公共場所內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當保持安靜,防止乾擾他人。

  記者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一些問題進行了實地采訪。5月13日21時,記者來到西青區青雲橋附近,還沒有到達橋下就聽見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和甩鞭子的聲音。一位正在散步的市民說,青雲橋下擺攤唱歌已經很長時間了,特別擾民。

  記者來到橋下,看到這裡集中擺放了4個唱歌的攤位,每個攤位前都擺放著大屏幕,用的是KTV專業點唱系統,至少兩個音箱,周圍有不少看熱鬧的人。一位攤主告訴記者,他每天18時出攤,22時收攤,“五一”以後管得嚴了,如果有人投訴擾民,警察一來就得停。因為音樂聲音特別大,記者和攤主說話的時候全靠“喊”。在唱歌攤位旁邊的一塊空地上,有好幾名老年人在甩鞭子,由於橋下空間空曠,回響聲特別大。

  記者准備離開時,來了兩位西營門派出所的民警。記者詢問民警得知,是有人投訴噪音擾民。在檢查其中一個攤位的時候,攤主和一群唱歌的中老年人與民警發生爭執,攤主認為並沒有擾民,要民警拿出執法依據。民警拿出《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第十五條規定讀了一遍,並進行耐心解釋。半個小時後,人群纔漸漸散去。記者於當日22時離開,青雲橋下恢復平靜。

  5月14日9時左右,記者來到中心婦產科醫院,入口處立了一個粉色的牌子,上面醒目地寫著“無煙醫院”,而且醫院的廣播裡循環播放“中心婦產科醫院是無煙醫院,醫院內任何區域禁止吸煙”。記者看到一名男士從急診部出來後點上了一支煙,保安看到後示意他到院外再吸,這名男士並沒有掐滅,而是邊往院外走邊吸煙。

  5月14日16時,記者來到天津圖書館,在一樓少兒圖書借閱區域發現,大部分人能保持安靜。但是,仍有個別家長和孩子大聲喧嘩,影響他人。記者看到兩名上了年紀的女性在不停地大聲說話,她們帶來的兩名小女孩在館內嬉戲打鬧,引得旁邊看書的家長頻頻側目。保安數次過來勸阻,情況仍沒有轉變。直到她們離開,圖書館纔又安靜下來。

  有的市民在體育場館、公園、海河邊

  觀賽罵街 踩踏綠地 橫躺座椅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觀看體育比賽、文藝演出,應當尊重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演職員和其他觀眾,服從現場管理,遵守場館秩序,愛護場館設施。第五十七條規定:觀看體育比賽、文藝演出,辱罵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演職員等人員或者毀壞設施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第十一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愛護園林、綠地和水體;愛護公共設施,合理使用座椅和其他設施。第六十五條規定:毀壞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損害樹木花草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賠償損失,並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樹木花草死亡的,處基准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記者在連續幾天的實地走訪中發現,多數市民都可以自覺遵守上述規定,但還是有少數人存在不文明的陋習。

  5月12日下午,中超聯賽天津天海隊坐鎮天津奧體中心對陣廣州富力隊。記者專門買票來到現場,坐在C220區觀看比賽。比賽上半場天海隊先丟一球,坐在記者前方的兩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髒話脫口而出,從天海隊的教練員到球員被他們罵了一個遍。坐在他們前排的是一位帶著孩子的父親,由於兩人罵聲四起,這位父親只能帶著孩子坐到遠離兩人的其他空座上。

  臨近中場,裁判做出了一個有爭議的判罰,那兩名男子又開始罵街,這一次引來了坐在記者右前方一名男子的“呼應”,也跟著罵了起來。在隨後的比賽時間裡,這名男子腳踩前方座椅靠背,平均每隔幾分鍾就會叫罵一聲。下半場天海隊扳平隨後又被反超,終場比分為1:2。這名男子一直到比賽結束,起哄聲叫罵聲就再也沒停下來。

  天氣漸熱,外出去公園游玩或去海河邊納涼的市民漸多,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少數人依然存在不愛護綠地、不合理使用座椅以及不愛護水體的情況。5月14日16時,記者來到南翠屏公園,綠地上有不少內容為“嚴禁踩踏草坪”的提示牌,但有的人對此視而不見。現場一對男女正在拍婚紗照,兩位攝影師從各種角度進行抓拍,但四人所處的位置正是公園內的草坪,而就在他們身後不到一米的位置,就有一塊“嚴禁踩踏草坪”的提示牌。記者在公園內一塊市民健身區域看到,這裡各種健身器材齊全,有一位70多歲的男子站在草坪上做運動,可能由於踩踏的人比較多,這片草坪上剩下的綠草已經不多了。

  公共座椅本是供人們來歇腳的,但記者在南翠屏公園內卻看到一位男子將鞋脫掉,直接橫躺在座椅上玩起了手機。

  當日17時45分,記者來到在海河東路與富民橋交口的海河岸邊,這裡設有不少休閑椅,但一位60多歲的女士不但自己坐在上面休息,還把自己的寵物狗也抱在上面一起休息。

  記者沿海河岸邊由南向北觀察,岸邊釣魚的人不少,一位父親帶著女兒,拿著抄網正在撈魚。一位60多歲的男子邊釣魚邊抽煙,煙頭被他隨手扔進了海河。一位滿頭白發的男子,坐在一個單人皮艇上,正在海河中央下網拉魚。記者發現,海河岸邊每隔一段兒就會有一塊提示牌,提示人們不要捕魚,但不管是釣魚的人還是撈魚的人,似乎都沒看到相關提示。

  部分人從住宅樓上、在馬路邊、在花園裡

  空中拋物 便溺吐痰 亂扔垃圾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保持環境衛生,遵守公共環境衛生的有關規定;文明如廁,保持公廁衛生,愛護公廁設施。第六十三條規定:隨地吐痰、隨處便溺,亂扔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從建築物向外拋擲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清除,並處五百元罰款。

  5月14日上午,記者來到河東區井岡山路戀日花園,在4號樓1門前的綠化帶內發現了不少散落的垃圾,有牙刷、電池、小藥瓶、碎紙片,還有一包裝在塑料袋裡的垃圾。一棵樹上掛著一塊舊抹布,另一棵樹上掛著的布料已經腐爛成布條,顯然已經掛了很長時間。一位路過的市民告訴記者,這些垃圾不知道是從幾樓扔下來的,太沒有公德心了。

  隨後,記者來到河東區環秀東裡小區,9號樓後有一片綠地,上面散落著牛奶袋、酸奶盒、電池以及各種包裝袋、舊襪子等垃圾。在9號樓1門側面的小樹上,記者發現一包垃圾掛在樹枝上。記者在現場觀察時,就聽到樓上傳來拉開窗戶的聲音。記者抬頭一看,只見一只手從三樓一家廚房的護欄內伸了出來,拋下了一個白色袋子。袋子在半空中打著旋兒,落在地面上。記者上前撿起來一看,是一個空的“戧面饅頭”的包裝袋。

  在小區22號樓後的綠地上,記者發現一個紅色無紡布袋掛在開著花的樹枝上,旁邊的樹枝上還掛著茶葉包、廢紙巾,看著真是大煞風景。地面上還散落著舊鞋、牙膏皮、杯子、玻璃瓶等垃圾。小區居民告訴記者,這些垃圾都是樓上扔下來的。居委會為此還專門在樓門張貼“遵德守禮不要亂扔垃圾”的公告,但仍有人我行我素,從高處把垃圾扔到小區的公共區域。

  當日14時,記者來到金鋼橋下的海河邊,看到一名穿格子襯衣的男子走到岸邊綠化帶裡小便。其實距此不足100米的地方就有一個公共廁所。記者來到獅子林橋一側,看到一名剛游完泳的男子同樣在綠化帶內小便。記者在海河邊轉了一圈兒,10分鍾內發現三名男子隨地小便,而他們小便的地方距離公廁都不遠。在河邊的一些牆角、綠化帶、樹根處,總能發現尿漬。一名環衛工人正在打掃煙頭、煙盒等垃圾,他對記者說,確實有人在海河邊游玩時不自覺,不僅亂扔垃圾,還隨地小便。

  記者離開海河邊,在李公祠大街世紀天樂公交站候車時,看到一名穿白襯衣的候車男子一邊抽煙,一邊向地面吐痰。他等的公交車進站後,這名男子隨手把煙頭扔在地上。

  當日16時,記者來到鞍山西道龍井裡公交站。有人在這裡向候車的乘客發放宣傳單,有人接過來後看了看,就隨手扔到地上。還有人隨口把痰液吐到地上。

  半個小時後,記者來到南京路與貴陽路交口的街角花園。園內有很多市民在健身、休閑,地面隨處可見用過的紙巾,還有廢傳單、香蕉皮、丟棄的食物、塑料袋等垃圾。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大家都認為,亂扔垃圾的行為確實不文明。有的市民非常自覺地把腳邊的垃圾撿了起來,扔進垃圾桶。

  有人在一些小區裡、樓道內、景區周邊

  私搭亂蓋 貼小廣告 牆面刻字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亂涂、亂畫、亂刻,隨意張貼、噴涂廣告,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清除,並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有礙城市容貌的,處二千元罰款。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規定在建成區私搭亂建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強制拆除,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5月12日10時左右,記者來到紅橋區南運河南路的民豐樓小區,在12號樓門旁看到一處用鐵柵欄和鐵板圍成的建築物,這處建築物與一樓的陽臺相連接,搭建得十分牢固,佔地面積約有數平方米。由於裡面較黑,記者沒有看清楚裡面儲存的物品。

  隨後,記者又在13號樓門旁看到了一處用鐵柵欄搭建的院子,也與一戶一樓的陽臺相連,並且陽臺的牆上還開有一扇門,人可以直接走到院子裡。記者走近後看到,鐵柵欄裡堆放著舊家具等雜物。

  一位路過的市民說,民豐樓這個小區不大,公共用地本來就不多,個別居民還私搭違建,實在是不應該。一些違建裡堆放著雜物,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如果遇到火情的話,十分危險。

  當日11時左右,記者來到了紅橋區先春園西街的世春裡小區,在13號樓1號樓門裡的牆面上噴有一些“專修空調”“通下水”的電話號碼,有些已經噴到了電表箱上。在二樓三樓記者也發現一些小廣告,並且在三樓的樓道內還堆放了不少廢舊的紙箱。

  一位正下樓的市民說,樓內的這些小廣告看著確實不舒服。之前街裡給清理過一次,但是由於一些鄰居不習慣關樓門的防盜門,給了這些貼小廣告的人進入樓道的機會,所以小廣告很快就出現了回潮。

  隨後,記者走過2號樓門至5號樓門,發現這些樓門的防盜門都是關閉的狀態,直到來到6號樓門前發現,這個樓門的防盜門被固定在打開的狀態。記者進入6號樓門發現,這個樓門內牆壁上貼的小廣告更為嚴重,紅色、藍色、黑色的字體使樓道顯得十分雜亂,報箱、電箱也都被貼上了廣告。記者來到二樓,牆面上依然也是被這些“五顏六色”的小廣告所佔據。

  一位小區居民告訴記者,由於小區目前沒有物業公司管理,所以一些外來人員進入小區較為容易。再加上一些居民自我保護意識較弱,樓門的防盜門經常大敞四開著,外來人員進樓道貼小廣告十分便利。其實,這麼做也給居民的生活帶來安全隱患。

  5月14日16時左右,記者來到南開區的古文化街,沿途發現個別路燈杆上貼有小廣告。隨後,記者步行至天後宮附近,在天後宮出口旁邊的一面牆上發現不少灰磚上刻有字。

  正在逛街的一位游客表示,天津古文化街是5A級景區,好多景點歷史較長。個別游客就這樣在牆上隨意刻字,真是太不應該了。不僅損壞了景點建築,同時還會影響其他游客的游覽。(津雲新聞編輯 張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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