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價1萬元鳥籠運輸中受損 賠多賠少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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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新報信華 編輯:劉影 2019-03-13 13:38:00

內容提要:快遞保價後受損應得到應有的賠償,但是市民趙先生卻『碰了壁』,保價1萬元的鳥籠受損,快遞公司卻只賠償800元。這到底怎麼回事?

  天津北方網訊:快遞保價後受損應得到應有的賠償,但是市民趙先生卻“碰了壁”,保價1萬元的鳥籠受損,快遞公司卻只賠償800元。這到底怎麼回事?

  市民

  保價1萬 損壞後只賠800

  市民趙先生表示,他是一家經營松石、鳥籠等物品的店鋪。2月19日,有江蘇買家從趙先生處購買了兩大兩小的四個鳥籠,售價共計5100元。隨後,趙先生通過德邦快遞郵寄了這兩對鳥籠,從天津寄往江蘇鹽城。趙先生表示,他之所以選擇德邦,就是因為這家公司規模大,覺得安全性更高。當時所有物品均由德邦的工作人員打了木架,看上去挺結實,這讓他比較放心。與此同時,趙先生考慮到物品價值較高,擔心運輸過程有所損壞,故特意提出保價1萬元。上門取件的快遞工作人員告訴他,保價1萬元,需另收取60元的保價費用。趙先生認可,最終花費了共計239元的快遞費用。

  多重“保障”之後,原本以為快遞可以完好無損抵達買家手中,但沒想到還是出了意外。2月22日,江蘇買家收到快遞後當場驗貨,發現包裹中兩只大鳥籠發生損壞。事發後,趙先生第一時間和快遞公司取得了聯系,大約一周後,快遞公司與趙先生取得聯系,表示願意賠償800元。“這個賠償價格我是肯定不能接受的,並且我已經為此做出了保價,應該按照保價金額來賠償。”趙先生表示。溝通無果,無奈之下,趙先生給新報熱線打來電話。

  損壞後快遞公司單方定損

  “不滿意可以再次溝通”

  根據趙先生提供照片顯示,損壞的鳥籠為兩個大鳥籠,鳥籠頂棚部脫落。同時,趙先生向記者出示了買家購買四個鳥籠的轉賬信息,費用為5100元,付款方姓名與快遞單收件人姓名一致。趙先生還向記者展示了寄送快遞後德邦方面發送的短信,顯示快遞費用包括運費63元,送貨費55元,包裝費55元,保價費60元,其他費用6元,共計239元。

  此外,記者在《德邦物流契約條款》上看到這樣的條款:“托運人已保價,實際價值大於或等於聲明價值時,貨物全部毀損或滅失,按照保價聲明價值予以賠償;若貨物部分毀損,或內件短少,則按照聲明價值和損失的比例賠償。實際價值小於聲明價值時,貨物全部毀損、滅失,按照實際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滅失時,則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記者聯系到德邦快遞,德邦快遞天津公共事務負責人董先生表示,物品損壞是由專門理賠部門來定損,定損依據是按照物品受損的實際情況以及物品價值證明來定價。如果趙先生不滿意賠償金額,會與趙先生再次進行溝通。隨後,趙先生聯系記者稱,德邦方面與他取得了聯系,表示賠償金“漲”到1500元現金以及500元代金券。不過,趙先生對此依然不認可。前日,記者也與德邦方面再次取得聯系。經過溝通,目前公司方面給出的賠償金額為2000元現金。“因為四個鳥籠沒有完全損壞,除非有新證據證明損壞商品的實際價值,可再行商議。”董先生說。

  截至記者發稿,目前雙方暫未對賠償問題達成一致。趙先生也已經向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進行申訴。

  律師說法:

  天津市融耀律師事務所王秀傑律師表示,如快遞過程中發生快件受損,快遞公司應根據合同即快遞單上約定的條款承當相應的賠償責任。既然消費者對快件進行了保價,那麼就應該在保價范圍內根據合同條款的約定來進行賠償。簡單來說,如果快件實際損失大於或者等於保價,那麼按照保價賠償;如果快件實際損失小於保價,按照實際損失金額賠償。“另外,如果雙方對快件損失的金額無法達成一致,則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或者訴訟中通過人民法院選定鑒定機構進行司法鑒定確認。”王律師表示。(津雲新聞編輯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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