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柴女士”留言:孩子的母親是農業戶口,不在岔房子居住。父親是非農業戶口,無工作單位,在岔房子務農。因為母親戶口不在岔房子,考慮到孩子以後就近上學問題,想跟父親一處戶口,可是父親是非農業,並沒有享受到非農業戶口的待遇,不想以後孩子出生就是非農業,於是想要孩子跟隨爺爺岔房子農業戶口可不可以?
北辰區政府回復:按照天津市公安局戶籍管理規定,婚生子女出生戶口登記,需向新生兒父(母)親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只有特殊原因(父母雙方均為現役軍人;父母一方為我市因服役注銷戶口的軍人、另一方為外省市戶口的;大中專院校的已婚學生夫妻雙方戶口均屬學生集體戶口的)方可隨祖父母落戶。
民警告知您可先辦理孩子隨母落農業戶口,若孩子祖父同意接收可再辦理投靠落戶。(津雲新聞記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