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鄭彬”留言:天津市社區工作者新的工資待遇已經於2018年1月份開始實行,我們感到作為一名天津的社區工作者非常驕傲,我們的福利待遇也已經在全國名列前茅,但是2018年出臺的政策說我們的工資待遇參照新入職公務員待遇,而且後期時實聯動,但是現在公務員已經從2018年7月開始補發工資了,而我們還沒有得到相關的說法,也並沒有落實?
市民政局回復:依據《天津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規定,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據公務員工資調整情況適時聯動調整。目前,我市暫時無調整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的計劃。(津雲新聞記者 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