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郝法官,真是太感謝您了!要不是您,我的租金恐怕是收不回來了,我沒有什麼能感謝您的,只能給您送上一面‘嚴格秉公執法,盡職務實為民’的錦旗......”
2019年1月8日,來自河北省的申請執行人王某到寶坻法院執行局贈送錦旗,為恪盡職守的執行法官“點贊”。這面錦旗的背後,究竟有什麼樣的故事呢?
2018年6月20日,申請執行人王某和被執行人肖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肖某承租王某名下房屋,租賃期限為一年,租金每年16000元,房屋押金1500元。但是合同簽訂後,肖某知道王某並不是本地人,也不在本地居住,便跟王某玩起了“拖字訣”,從2018年的7月一直拖到了王某申請強制執行,不僅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而且一直拒不履行生效的判決文書。
負責這個案件的郝法官,多次打電話給肖某,好言相勸,但得到的答復都是:“我沒有錢,不願意給付租金。”面對這種“老賴”,郝法官帶隊趕赴肖某家中,將其依法強制拘傳至執行局,並對肖某進行了嚴厲批評:“你租了人家的房子,就應該給付房租。現在這麼做,不僅有違誠信道德,而且在觸碰法律的底線。如果你一直拒絕履行生效判決,我們不僅會將你納入失信名單,還會對你采取強制措施!”最終,肖某迫於壓力終於繳納了全部執行款,郝法官及時向王某發放了執行款,案件徹底執結。(津雲新聞編輯 張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