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2018年12月27日,紅橋區法院依法對辱罵執行法官、擾亂法庭秩序的被執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罰款1萬元的懲戒措施。
去年10月,在一起合同糾紛案中,為了保護申請人朱某的合法權益,紅橋區法院執行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及時扣劃了被執行人李某的賬戶。
發現賬戶內的錢被扣劃後,李某來到法院質問執行法官為何劃扣錢款,並提出無理要求。執行法官耐心對李某釋明執行法律依據和執行措施,並告知其可以通過正當途徑反映情況。
此時,情緒激動的李某在執行工作室裡對法官破口大罵,隨後更是不聽勸阻,從二樓的執行工作室到一樓的訴訟服務大廳,一直不停地大聲辱罵法官,滿口污言穢語。
其他法官再次告知其維護權益的相應程序,並希望李某注意言行時,李某非但不聽,反而變本加厲,更加放肆、粗野地辱罵,甚至直接躺在地上撒潑耍賴。
李某的行為不僅侵害了法官的權益,也是對司法權威和司法尊嚴的公然挑釁,已嚴重妨害司法行為。紅橋區法院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對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罰款1萬元的處罰決定,以維護正常的司法秩序,保護法官正當履職。(津雲新聞編輯 張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