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雲新聞訊:位於靜海區中旺鎮丁莊子村的中旺磚廠坑塘是一個滲坑,據村民反映,一遇上大風天氣,坑塘便會散發一陣陣的酸味兒。
2018年,靜海區將中旺磚廠坑塘定為今年的工業滲坑治理項目,中旺鎮政府被定為滲坑治理的責任主體。5月,鎮政府委托了天津靜泓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坑塘進行施工治理。據了解,現場施工已在9月初完成。那麼,現在坑塘是否達標了呢?靜海區環保局介紹說,中旺鎮政府一直未向他們申請驗收。對此,鎮政府回復稱,之所以拖了2個月未提出驗收,是因為施工單位的材料一直沒准備好。而實際上,檢測報告10月23日就已出具。
“我負責環保、企業、園區、安全生產、統計等方面的工作,不可能只盯著這一件事。”中旺鎮副鎮長鄭秀軍在采訪中表示。
節目現場,天津靜泓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楊華中介紹道,滲坑治理工程從5月份進場,直到9月4日已全部完成施工任務。隨後委托第三方進行取樣檢測,11月20日,已把所有的治理材料及施工方案、檢測報告等報給了中旺鎮政府申請驗收。
對此,靜海區中旺鎮鎮長徐福明解釋說,政府的職能就是督促、協調,缺少了主動擔當作為的精神,所以此事沒能順利推進。“驗收所需的資料已經全部備齊,近兩天內就會報到區環保局進行驗收。”
對於村民提出的將坑塘的污染程度、治理范圍以及治理效果等進行公示的建議,靜海區環保局局長任永江回應道,“落實群眾的知情權,是有效監督任何一個項目有序、保質的很好的措施。我們在工作中雖然制定了‘明白紙’,對資料的准備、程序的運行都進行了規范,但是忽略了群眾的知情權。請大家放心,公示、落實群眾知情權這些今後也要列入‘明白紙’中。通過這種規范,監督各個環節能夠保質保量地按時完成。”
談及滲坑最終的治理效果,任永江表示,驗收合不合格,除了要聽專家組的,也要聽村民的。既要達到技術上的標准,也應有一個目測的標准。“老百姓住在這周邊,他們認為哪裡有問題,也應作為驗收的標准之一。”
“這個案例暴露出了兩個‘不到位’的問題。”靜海區副區長涂強說道,“首先,是宣傳不到位。我們要讓周邊的企業、老百姓知道我們是如何治理的;其次,協同作戰的配合度不到位。下一步,我們要舉一反三,不但要保證質量,保證時間,還要保證規范,保證百姓的知情權。這四個‘保’,就是我們在下一步工作中,區政府要統籌解決的問題。”
說到滿足百姓的知情權,天津市生態環境局法制處處長蔡文彬介紹,在《天津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頂層設計中,已經考慮了兩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加大相關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強公眾的“環境有價”和“損害擔責”意識;第二是實施信息公開。在環境的損害調查、鑒定評估以及修復方案的制定等涉及到公眾利益的環節應主動公開,並邀請專家以及利益相關的公民、法人、組織參與,依法公開環境損害賠償過程的相關信息,以此來保障公眾的知曉權並接受監督。(津雲新聞記者 張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