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執行法官在現場對被執行人做工作
在執行局法庭,一起勞動爭議案件的被執行人李某聲嘶力竭地喊道:“我不知道你們說的事情,你們這麼做是侵犯人權!”在被帶到2號大法庭准備對其采取拘留措施時,承辦人嚴肅告訴李某:“你就別裝了,前兩天我還給你打電話,電話裡你的態度非常惡劣,綜合你的表現,分明是存心拒絕履行判決義務!今天必須將錢交到法院!”經過一番思想斗爭,再看看執行現場態勢,心虛的李某終於低頭,說:“不就是九千多塊錢嘛,我現在就給!”在法院內部設置的自動取款機旁,李某將取出的九千多元錢交給申請人,雙方簽字確認。
案例2
老人的女兒代領執行案款
78歲的王大爺是一起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申請人,2106年被撞傷後將肇事司機張某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張某賠償王大爺各種費用7萬餘元,張某始終以各種理由拒絕給付。在被帶入大法庭後,張某被強大的執行氣場所震懾,立即打電話讓家人將錢送到法院。
案例3
現場還出現了紛紛“搶”著交錢的“喜人”畫面。5名被執行人被帶到大法庭,在承辦法官准備宣讀司法拘留決定時,一起民間借貸案件的被執行人劉某一看要被拘留,馬上舉手示意在場執行局負責人:“我打個電話,肯定把錢送來。”執行局負責人問:“多長時間?”“一個小時!”劉某說。此時,一旁的一起裝飾合同糾紛的被執行人李某說:“法官,我可不想被拘留,給我一個小時,我也能送來錢。”
承辦人填寫司法拘留決定書
“法官,我馬上打電話,讓朋友把錢送到法院,一次性了結。”被執行人焦某向承辦人表示願意履行義務。“法官,孩子的撫養費我這就給,確實是我做得不對。”被執行人劉某局促不安地站了起來。
案例4
承辦人與被執行人作進一步溝通
阮某是一起離婚案件的被執行人,法院判決男方支付女方39萬餘元。執行法官詢問阮某何時能將錢交到法院時,阮某表示除了一輛車可以抵押給女方折算部分費用外,別的錢就沒辦法了。但申請人態度堅決,認為男方有錢就是賴著不還,要求男方必須全部給付,否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市拘留所,阮某態度終於有了轉變,表示馬上想辦法一次性了結。在阮某將執行案款打到法院賬戶並認真悔過後,承辦人依法解除對阮某的司法拘留。
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依法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