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李先生”留言:請河東區區政府、民政局調整節假日社工上班時間?
河東區政府回復:根據中共天津市委辦公廳、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天津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津黨廳【2017】104號)文件規定,要加強社區日常管理。社區工 作者由街鎮統一實施日常管理,社區組織統籌使用。明確社區工作者崗位職責,嚴格落實AB崗、錯時上下班、全日值班、節假日輪休、分片包塊、上門走訪、服務 承諾、結對幫扶、代辦服務等各項工作制度。根據中共天津市河東區委組織部、天津市河東區民政局《規范社區工作時間實行錯時上下班和節假日值班的規定》(東 黨組【2018】發42號)的文件規定,社區實行錯時上下班和延時服務,正常工作時間之外,每天酌情安排1-2名社區工作者輪流錯時上下班,實行延時服務,延時服務的具體時間為上午上班前1小時、中午休息時間和下午下班後1小時。節假日期間,按正常工作時間落實節假日值班和錯時上下班制度。各街道可根據 社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根據文件規定,各街道要對社區落實錯時上下班、加假日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社區工作者日常考勤管理,將落實 錯時上下班、節假日值班情況,納入社區工作者日常績效和年度績效考核,對違反紀律的,依規嚴肅處理。民政局表示已派工作人員與反映人進行電話溝通,反饋調查處理情況。(津雲新聞記者 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