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對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經查實後,當事人會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我們給市民有哪些提醒呢?
王文紅:《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五十一條規定“以欺騙手段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借款人限期退回違法所貸款額,並處以違法所貸款額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借此機會,提醒廣大市民,必須依法通過正當途徑使用住房公積金,不要輕信一些不法人員的引誘拐騙,通過不正當手段違法使用住房公積金,一旦被發現,輕則被要求退回違法獲得的資金,重則被罰款甚至承擔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主持人:好,再次感謝王主任做客天津政務網,為我們詳細介紹我市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有關情況,本期訪談到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