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王主任,在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方面,我們采取哪些應對措施呢?
王文紅:(一)實施失信聯合懲戒。職工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的,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逾期不退回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並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並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嫌偽造及使用虛假證明材料的組織和個人,我們將向公安等部門移交問題線索,會同有關部門嚴肅依法處置。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向其所在單位通報,建議給予行政處罰。
(二)集中清理違法廣告。進一步加強與公安、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協調配合,積極營造良好的資金管理環境。充分發揮媒體的傳播作用,大力宣傳和引導市民合理使用住房基金。堅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抽查排查相結合,充分發揮各級職能部門聯動作用,實施全程監控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情況,若發現虛假宣傳、暗箱操作、私自套現等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置,確保我市住房公積金做到專款專用和資金安全。
(三)開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我們將在全市集中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專人深入社區、單位發放宣傳冊,在營業大廳張貼警示海報,通過公開曝光一批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反面案例,大力宣傳違法套取公積金的危害性,從源頭上避免違法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