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現場
強制破拆房屋門鎖
天津北方網訊:2018年8月13日上午10:30,東麗區人民法院出動5名執行法官、20餘名法警,並聯合區公證處、華明街執法隊、人大代表等多方力量,來到東麗區華明示范小城鎮,對一起拒絕騰房的“老賴”案件進行了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搬運屋內物品
執法人員將屋內物品搬至運輸車內
執行法官對所清理的屋內物品進行清點
經審理查明,原告天津市濱海華明投資實業有限公司在2014年與被告魏某某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2014年1月到12月。但房屋到期後,被告拒不騰房。據本次行動的執行法官介紹,申請執行人天津市濱海華明投資實業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魏某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東麗區人民法院作出了(2017)津0110民初7740號民事判決書,判令魏某某將其佔有的位於天津市東麗區華明示范小城鎮一處房屋騰空並返還天津市濱海華明投資實業有限公司。申請執行人於2018年3月2日依據該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東麗區人民法院於2018年3月6日依法向被執行人魏某某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自動履行該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魏某某於2018年3月10日收到執行通知書,但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2018年5月10日,東麗區人民法院在涉執房屋處張貼騰房公告,責令其於2018年6月10日前遷出該房屋,但其至今未履行。承辦人多次前往涉執房屋,據周圍鄰居反映被執行人並未在此居住,但其父母時常去涉執房屋。
被執行人所佔用房屋內已被強制騰空
本次執行行動將被執行人所有的物品從佔用房屋內強制騰空後,該房屋交付申請執行人,並將室內物品存放於指定地點封存,告知被執行人提取時間及不提取的法律後果。(津雲新聞記者 張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