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市人力社保局日前發布《關於調整2018年工傷保險待遇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保障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基本生活,自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市工傷保險待遇標准。
按照《通知》規定,2017年底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津貼:一級傷殘200元,二級傷殘190元,三級傷殘180元,四級傷殘170元。
在退休工傷人員補貼方面,2017年底前鑒定為工傷一至四級的退休人員(包括退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補貼: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2017年底前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1元,最低發放標准1491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8元,最低發放標准1117元。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於增加2018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准的通知》規定,將2018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准由830元增加到840元。(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