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 市建委近日發布通知,7月1日前沒有取得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的項目,將分為五大項目類型按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築。
裝配式建築是指把建築需要的牆體、疊合板等預制構件,在企業車間按標准生產好後,運輸到施工現場進行拼接安裝的建築種類。通俗說,就是『像搭積木一樣建房子』。該通知界定了五大項目類型,除全市范圍保障房、政府投資項目、公共建築項目三類外,還將商品房項目按所處區域分為兩類,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中新生態城內所有商品房項目都需實施裝配式建築;其餘區域商品房項目,如在2015年12月23日以後取得規劃條件的宗地上、總建築面積(含配套公建)10萬平方米級以上,則需30%部分做裝配式。
據市建委介紹,按照本市裝配式建築『十三五』發展規劃,到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將達30%以上,重點推進地區實施比例達到100%,建成國家裝配式建築示范城市。(津雲新聞編輯侯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