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請您介紹一下《規定》對綠色建築執行范圍有何規定呢?
翟家常:國務院《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國綠色建築佔新建建築中的比重超過50%。為此,2015年我市發布了《天津市綠色建築設計標准》,要求從2015年5月1日起民用建築執行該標准。2017年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提出新建民用建築全部執行綠色建築標准,高星級綠色建築比例達到30%。
在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准的基礎上,為了推進既有建築綠色化改造和發展高品質綠色建築。《規定》要求“本市新建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築,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城鎮,以及單體建築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築,應當執行綠色建築標准。其他民用建築推行綠色建築標准。鼓勵政府投資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執行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築標准。鼓勵既有建築改造和工業建築執行綠色建築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