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王女士為孩子交了培訓費,可培訓機構遲遲不開課,王女士要求退費卻遭到拒絕,消協工作人員主持公道,纔得以退款。
去年9月初,消費者王女士在東麗區利津路金菲培訓機構為上小學三年級的孩子報名小主持人培訓班,繳納了2980元培訓費。開始該培訓機構稱老師要組織其他孩子公演,所以沒開課,後來又稱培訓機構現在租用的房子已到期,要搬到東麗開發區的紅星美凱龍內,等搬家後纔能開課,一直到10月底仍未開課。對此,王女士對該培訓機構已經失去信任,擔心培訓機構收錢後一走了之,故要求退款,但遭到該培訓機構的拒絕。
之後,王女士向東麗區消費者協會投訴,消協的工作人員調查後得知,該培訓機構確實與紅星美凱龍簽訂了租賃房屋的合同,但目前仍在裝修中尚未開業。消協工作人員指出,消費者交錢後,並沒有接受服務,且一直沒開課,是培訓機構的原因,應該全額退款。後金菲培訓機構答應退款,但目前公司賬目處於封存狀態,等新店開業後纔能退款。近日,王女士已經拿到了全額退款。(『津雲』新聞編輯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