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蔡大龍』留言:滴滴順風車和快車違法嗎?如何處罰?
武清區交通局回復:《天津市私人小客車合乘指導意見》明確『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拼車、順風車,是指合乘服務提供者不以盈利為目的,事先在互聯網合乘信息服務平臺中發布個人駕車出行信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非營運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同時,意見規定『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服務實行限次數制度,每日每車派單次數不超過兩次。合乘服務分攤費用超過出行過程中的能耗成本和發生的道橋通費用的,或每日提供合乘服務超過兩次的,按未經許可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依法予以處罰。』
我市為積極穩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發展,促進行業創新發展、轉型昇級,更好的滿足人民群眾出行制定出臺了《天津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范網約車經營。(『津雲』—前沿新聞記者 張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