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於物業費糾紛的法院審判流程
律師您好!上個月物業公司以我沒交物業費爲由將我起訴至法院,開庭時,法庭一個勁的催促要求我長話短說,簡明扼要,僅僅幾分鐘就草草畢庭,使我還有好多的事實和理由沒有申辯,之後就沒有了消息。一個月以後法院直接給我寄來了判決書(判我敗訴)。宣判的時候我不在場,而且也沒給我申訴的機會,我提交的證據法院也沒有采納,請問律師法院這種審批流程和做法合理嗎?我是不是該上訴?請指教!
律師您好!上個月物業公司以我沒交物業費爲由將我起訴至法院,開庭時,法庭一個勁的催促要求我長話短說,簡明扼要,僅僅幾分鐘就草草畢庭,使我還有好多的事實和理由沒有申辯,之後就沒有了消息。一個月以後法院直接給我寄來了判決書(判我敗訴)。宣判的時候我不在場,而且也沒給我申訴的機會,我提交的證據法院也沒有采納,請問律師法院這種審批流程和做法合理嗎?我是不是該上訴?請指教!
尊敬的肖業青網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認爲一審判決所認定的事實或適用的法律有誤的,當事人有提起民事上訴的權利。
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金諾律師事務所楊潔律師
201 7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