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祁先生』留言:本人是石家莊的一名事業單位職工,持有石家莊市頒發的職稱證,想參加天津的事業單位招考。請問職稱互認一事是否屬實?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2016年10月,京津冀三地人力社保部門共同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資格互認協議》。協議中規定,三地互認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證書。凡持有京津冀三省人社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不再進行復審、復評或確認,可由用人單位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符合高一級職稱申報條件的,可持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進行申報。(『津雲』—前沿新聞記者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