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黃主任,剛纔您提到了《辦法》中很多規定是全國首創,有很多創新和亮點,能具體談一談嗎?
黃主任:具體來講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搭建信息化平臺,實現智能化監管。《辦法》明確:搭建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平行進口汽車服務和管理平臺。通過整合商務、口岸、海關、檢驗檢疫及試點企業的銷售、售後服務系統,將過去政府及企業分段掌握的數據互聯共享起來,實現天津口岸每一臺平行進口汽車的車輛信息(包括品牌、型號、顏色、配置、貿易國、VIN碼等),進口許可證申領、通關、檢驗各時間節點狀態及銷售情況查詢、統計等信息有機聯系在一起。就好像我們上網購物,能夠通過物流信息,時刻查詢到我們購買的商品到了什麼地方。這樣,每一臺在天津口岸報關的平行進口汽車無論經過多少銷售環節,都可通過車輛的VIN碼信息追溯到試點企業,實現政府有效監管,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截止5月份,平臺已覆蓋25家試點企業, 22623輛平行進口汽車的清關數據已進入平臺統計,11661輛平行進口汽車的VIN碼已關聯到相應試點企業,17個品牌的6579輛平行進口汽車已銷往全國29個省份。
二是強化企業信用監管,促進依法經營。《辦法》規定:依托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及時掌握試點企業的信用情況。同時,我們又首次提出對公示系統中顯示為『嚴重失信』的試點企業,一經查實,直接取消試點資質,以此促進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同時也是貫徹落實政府多部門聯合懲戒措施的具體體現。目前,試點企業信用狀態均為『良好』,也歡迎廣大網民朋友們協助我們對試點企業的信用情況進行監督。
三是建立退出機制,實行動態調整。在試點工作中,我們首次建立了試點企業考核退出和直接退出機制。明確拒不履行售後、三包及召回義務,偷稅漏稅,偽造、變造、買賣許可證,進口舊車、拼裝車及非法改裝車等9種行為的企業一經查實直接退出。此外,我們還引入年度評分考核,擬區分平臺企業和試點企業,從經營業績、企業運營及管理、銷售及售後服務體系建設、誠信經營等情況進行量化考評,考核結果作為試點企業末位淘汰的依據,形成能者上,劣者讓,能上能下的動態調整機制,相關考核實施細則正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在《辦法》中,我們還明確了取消試點資質企業的善後事宜,提出對退出試點資質後與消費者在家用汽車『三包』、產品召回等方面產生糾紛的處理意見等等。
四是規范企業經營行為,促進行業有序發展。《辦法》首次提出平行進口汽車產品要求,規范了自動進口許可證、報關單、報檢單的填報,明確平行進口汽車交付過程中銷售商應該履行的種種義務,既避免試點企業在汽車銷售中可能出現的經濟及法律糾紛,又體現了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五是明確部門職責,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為推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我們建立了天津市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也由成立之初的5家,包括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委、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天津海關、天津檢驗檢疫局,逐步擴大到市口岸辦、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保監局、市高法院、天津港集團等單位。作為新興的貿易業態,相關政府部門在平行進口汽車實際監管中的主要職責也是不明確的。對此,我們也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在《辦法》裡進行了責任分工和職責定位,確保相關政府部門履行好監管職責,有效防控各類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