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就《辦法》而言,其都主要規定了哪些內容?
黃主任:好的。《辦法》共三十七條,分為七章,分別為總則、管理模式、試點對象認定、試點對象考核及退出、試點對象經營規范、監督管理責任和附則。其中很多規定都是全國首創,有很多的創新和亮點。
概括來說,《辦法》確立了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自貿試驗區各功能區相關政府部門的三級垂直監管、濱海新區各相關部門的屬地化監管、以大數據運用為基礎的信息化平臺監管、試點企業信用監管和行業商協會自律聯動,線上線下一體化的事中事後監管模式,首次提出試點企業的動態調整、經營規范和政府各級各部門責任,是我國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管理工作上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