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王鑫』留言:我兒子自2003年12月參軍入伍,2011年12月退伍共服役8年,二級士官,並多次被評為優秀士兵,2008年四川抗震救災榮立三等功。當兵時為非農業戶籍,入伍時有安置卡,但是回到地方後不管安置,請問現在具體政策是什麼?
武清區人民政府回復:目前武清區接收的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選擇轉業的;(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四)烈士子女。(前沿新聞記者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