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群體分類救助
天津城鄉困難群體申請社會救助根據其致貧原因、身體狀況、勞動能力、困難程度和自救能力等具體情況,實施分類救助,從而實現精准救助,政策從207年4月起實施,有效期5年。
怎麼辦
申請條件
天津市對家庭困難的,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員,給予就業救助;對不具有勞動能力和家庭有特殊困難的人員,給予不同的救助標准。
救助內容
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是重要的門檻。天津市對不具有勞動能力和家庭有特殊困難的人員給予特別照顧。部分家庭在申請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時,將抵扣家庭收入,對不具有勞動能力和家庭有特殊困難的人員,給予不同的救助標准。
減 抵扣家庭收入
對有視力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一級和二級人員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100%扣除;
對有言語殘疾、聽力殘疾一級和二級或精神殘疾三級人員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50%扣除(按家庭中實際殘疾人人數計算);
對尿毒癥、腎移植、白血病、戈謝病患者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150%扣除;
對有惡性腫瘤、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耐多藥肺結核患者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100%扣除;
對有血管支架、血管搭橋、偏癱、紅斑狼瘡、腎病綜合征、肝硬化、甲亢、I型糖尿病、艾滋病、腦梗死、細胞間質瘤、阿爾茨海默病、重癥肌無力、硬化癥、癲癇患者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50%扣除(按家庭中實際患病人數計算)
對喪偶單親且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扣除1200元;
對父母離異且子女在學(從學齡前至全日制大學)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扣除800元;
城市無子女『雙老』(60周歲以上)並靠一人退休金維持生活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扣除1200元;
享受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政策的家庭,將家庭收入按城鄉低保標准的50%扣除。符合上述兩種以上條件的,按抵扣項目標准高的執行;   
增 上浮救助標准
對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的在校學生(含學齡前兒童)享受低保待遇時,增發1560元。
享受低保待遇的60周歲(含)以上的老年人,在享受原差額救助的基礎上,按城鄉低保標准的30%增發。
凡享受低保待遇並符合分類救助條件的人員,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初步審核,報區民政局審批,調整其救助標准。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民政局及各區民政局    [查詢具體網點]
地址及電話
天津市南開區蒼穹道1號 (電話:022-2341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