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有著四十三年黨齡的齊學惠,在原單位做過多年的質量技術檢驗管理工作,培養出在工作中認真負責的性格。2005年受聘市消費者協會『消費維權物聘監督員』,至今已連續工作12年。
2015年5月某銀行工作人員在沒有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沒有本人簽字,沒有身份證復印件就由其操作購買了消費者從沒買過的理財產品,致使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經濟受到很大損失。齊學惠憑著較真的精神,運用所掌握的維權知識,最終妥善解決問題,挽回經濟損失上萬元。
2016年10月消費者在某經營輪椅商場購買一輛電動輪椅(2015年初也在這家商場購買過一輛手推輪椅)。當時商家介紹電動輪椅架子是鋼的,消費者回家發現前輪叉子是塑料的,第二天馬上跟商家協商退貨沒有解決。交錢收據蓋章是『**日用品經營部』,在市場監部門注冊的卻是『**商貿有限公司』,注冊單位明顯不一致。在齊學惠的協助下,消費者投訴到有關部門,最終退到輪椅。
齊學惠多次參加市有有關部門組織的價格聽證會和市消協組織的市場調研及消費體察活動。做為消費維權志願者要認真學習,掌所至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合情合理依法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這樣纔能做好公益志願維權的事情。(北方網編輯 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