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養老補貼
具有天津市戶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中60周歲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可申請居家養老服務,服務補貼以居家養老服務券形式支付補貼對象。
怎麼辦
申請條件
城市補貼對象為具有天津市戶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特困救助和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中60周歲以上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80歲以上獨生子女父母、市級勞動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
農村補貼對象為具有天津市戶籍的60歲以上農村低保、農村特困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和在鄉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80歲以上農村獨生子女父母、農村失能老人和農村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天津農民人均純收入的。
根據補貼對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劃分為輕度、中度、重度三個等級,按不同標准給予補貼。
服務內容
各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為老人提供助餐、助潔、助浴、助醫、助行、助急等服務,同時兼顧老年人多種需求,提供文化娛樂、學習教育、聊天、心理諮詢等服務。
補貼標准
城鄉補貼標准一致,根據補貼對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劃分為輕、中、重度三個等級給予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分別為每人每月200元、400元和600元。   
申請流程
第一步:申請。符合居家養老服務政府補貼范圍的老年人,向所在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天津市居家養老服務政府補貼申請表》,提交本人身份證、《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天津市城鎮居民特困救助卡》、《殘疾軍人證》、《定期撫恤領取證》或《定期定量補助領取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社區居委會初審合格後,3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表和復印件上報所在街道(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
第二步:評估。街道(鎮)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根據全市統一評估標准,按照《天津市養老服務需求評估表》內容,對申請補貼對象進行復審並組織進行評估,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估人員上門為老人評估時,應至少2人以上,並持有天津市民政局統一制發的《天津市養老服務需求評估員證書》,評估完成簽字有效。
第三步:公示。街道(鎮)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評估審核後,應組織對初審合格的補貼對象在其居住的社區內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內容包括:申請補貼對象的姓名、住址、服務金額和服務項目等。公示時間為3天。
第四步:審批。經復審、評估和公示合格的,報區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指導中心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上報的補貼對象進行抽查、核准,並報區民政部門審批。經區民政部門審批後,指導中心將居家養老服務券組織發放到補貼對象手中。
注意:居家養老服務券由市民政部門統一印制,各區民政部門組織發放。居家養老服務券當月有效,過期未用作廢。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民政局及各區民政局    [查詢具體網點]
地址及電話
天津市南開區蒼穹道1號 (電話:022-2341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