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於企業產房屋個人購買產權問題
房主有現落戶在原屬手表廠現托管給洪強房屋托管公司代管理的一套住房內,因辦理落戶的原因,需要更換新房本,但是由於洪強公司表明當時手表廠沒有這片房屋的產權,所以半年之久房本都沒有更換下來,影響到了辦理落戶。想諮詢厲律師,這種情況個人怎樣購買房屋產權。
房主有現落戶在原屬手表廠現托管給洪強房屋托管公司代管理的一套住房內,因辦理落戶的原因,需要更換新房本,但是由於洪強公司表明當時手表廠沒有這片房屋的產權,所以半年之久房本都沒有更換下來,影響到了辦理落戶。想諮詢厲律師,這種情況個人怎樣購買房屋產權。
尊敬的閆瑋網民:
您好!根據您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1. 關於單位產住房出售范圍及對象的問題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於公有住房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本市城鎮范圍內已取得房地產權證的成套獨用公有住房可以向承租人出售,且購房人應當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籍(含因就業在本市落戶的單位城鎮集體戶籍)。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規定,購買單位產住房的產權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擬購買的單位產住房已取得房地產權證;(2)擬購買的單位產住房為成套獨用公有住房;(3)購買人為該單位產住房的承租人且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籍。
建議您首先核實您是否系擬購買單位產住房的合法承租人以及該單位產住房是否為已取得房地產權證的成套獨用公有住房。
2. 關於購買單位產住房產權的程序問題
經您核實,若您同時符合前述所列明的條件,您可按照《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於公有住房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單位產住房出售程序分四步辦理單位產住房出售相關事宜:
首先,單位產住房產權單位(以下簡稱“售房單位”)取得出售批准。售房單位應到所售住房坐落區(縣)房管局辦理《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批准書》(以下簡稱“《批准書》”,見附件),辦理時需提供房地產權證及其復印件、出售公有住房申請、《公房出售明細表》(見附件)及《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及其復印件。
其次,承租人申請購房。承租人持《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家庭戶口簿和承租人身份證到售房單位提出購房申請,領取並填寫《購買公有住房申請表》(見附件)和《出售公有住房工齡調查表》(見附件)後交售房單位。
再次,售房單位與承租人簽約交款。售房單位填寫《出售公有住房價格評估表》(見附件)和《個人購買公有住房證明》(見附件)並與購房人簽訂《公有住房買賣協議書》(見附件)。購房人攜帶售房單位填寫的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交款單(見附件)到指定銀行交納購房款,同時交納購房款1%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最後,雙方辦理權屬轉移手續。售房單位和購房人按照權屬登記相關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登記機構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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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參與!
天津觀典律師事務所 厲永剛律師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