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我購買限價房政的有效期證明問題!我該找誰維權
我諮詢的是限價房問題!我於去年9月在西青大寺鎮渤海天易園購買了1套限價房!我在限價房證過期之前定下來購買的限價房,我的限價房證於2016年9月6日過期!通過正常手續售樓處給我辦理的延期限價房證有效期,我於9月26日簽訂的購買限價房的合同!之後進行房屋的備案和不動產等級!與12月底備案結束辦理貸款事宜!選擇銀行貸款交行!交行讓我出具9月6日到9月26日之間我是否 還有效購買限價房的證明!我現在與天津市房管局與信訪辦等等房管局部門進行諮詢和溝通!期都不能給我出具在9月6日到9月26日之間我購買限價房資格的證明!致使 我現在不能做按揭貸款下來!由於我購買的限價房當時是2成首付的限價房!如果我要再換銀行!由於國家調控!我可能就要補覺另外一成首付!銀行認爲只有證在有效期內才能購買才能給我貸款!而房管局認爲房管局已經出具了國家限價房購買合同和不動產登記!及證明合同是在有效期內購買的!並不給我出具證明!致使現在這個事情無人也不給我解決!請您看看這件事怎麼解決爲好!~~~可不可以將合同生成日期提前到我的證有效期內,或者怎麼解決房管局能否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