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津南區雙橋河鎮東泥沽村黨總支書記王樹新違規爲兒子操辦婚宴問題。2015年12月,王樹新借兒子結婚之機,連續4天舉辦婚宴共計46桌,違規收取禮金2.35萬元,造成不良影響。王樹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退回所收禮金。
2.濱海新區大港供水站站長劉玉基公車私用並公款報銷相關費用問題。劉玉基多次在公休日駕駛單位公車到市區接送女兒上學,赴河北省等地與朋友聚會,發生高速公路費、加油費等共計8180元,在單位報銷。劉玉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責令退回違規報銷費用。
3.天津港引航中心南疆站副站長馮義公款旅遊問題。馮義接受天津港某碼頭公司邀請,赴黃山進行引航業務培訓,並攜家屬同往。在6天培訓期內,僅用3個上午進行培訓,其餘時間均攜家屬在黃山周邊旅遊,全部費用由該碼頭公司公款支付。馮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武清區汊沽港鎮黨委副書記王忠領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6年1月,經王忠領同意,該單位從鎮政府財政經費中列支4.76萬元,違規爲幹部職工等人發放補助。王忠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所發錢款已全額退繳鎮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