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車更新注冊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超過使用年限的車輛需要及時進行更新注冊。
怎麼辦
所需要件
1、《機動車注冊登記申請表》;
2、《機動車注冊/轉入登記表》;
3、《機動車登記業務流程記錄單》;
4、《機動車技術參數核查表》;
5、現機動車屬私人所有需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單位所有需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並且單位出具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用A4紙);
6、機動車銷售發票;
7、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
8、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原件;
9、客運處出具的《出具汽車更新通知單》及《治安證》、《准運證》及復印件(需A4紙復印);
10、查驗車輛。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   [查詢具體網點]
地址及電話
河東區真理道與靖江路交口(電話:022-2456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