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家庭被私人報復惡意切斷供水
我家住在紅橋區怡水苑3-3-603,因爲與5樓住戶產生鄰里糾紛,對方裝修期間打漏的衛生間的防水,沒有采用正當渠道進行處理問題,而是採用違法渠道進行處理。
2016年12月9日,五樓住戶私自強行將自來水公司提供給我房屋的生活用水管路人爲截斷,違法在該管路上新增加一個閘門,截斷了原告家庭的生活供水,給我的家人帶來生活上的極大困難,嚴重侵害了申請人家裏生活的4個人的人身權利。家裏還有未滿一個月的新生兒。
在110、居委會條件下,都無法解決問題。
面對這種黑惡勢力,我無法生活。
於是我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先於執行家庭供水,但法院拒絕我的先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