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於捆綁銷售車位舉證的問題
一、10月份在天津購買一套商品房,購房的前提條件是必須先買車位,當時看了好幾個樓盤都是這種銷售方式,以爲這是市場通用手段。就先買了車位再買的房。
二、後來看到媒體報道綁定車位是違法銷售行爲,知道自己也是受害者,想通過各種渠道挽回自己的損失,國土局給的答覆:要我自己拿出證據,可是但是沒有考慮到維權的是,也沒什麼證據,車位只有匯款證明(還是匯到一個個人賬戶),使用協議,沒給發票也沒有收據,更沒有合同。想找到證據對於消費真太難了,給我一樣被買車位的還有很多,大家都因爲舉證被難倒了,是不是政府相關部門可以調查呀。
三、看到有的消費者得到市場監督和質量管理局給的答覆:這種事情只能找國土局,這不知道誰能幫助解決這個問題
四、希望勵律師給指導一個正確的解決方法,如何才能申訴自己的權益,退回車位款或按市場價購退回差價也行(買的車位價格每平米高於房屋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