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人員創業房補申領
為激發留學人員來津創業熱情,在天津市各區縣租用經營場地創辦企業,或在市、區兩級認定的留學人員創業園或專業孵化器內注冊企業且本人為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且企業運營良好的,可以申領來津創業房租補貼。
怎麼辦
申請條件
1、留學人員在天津市各區縣租用經營場地創辦企業,或在市、區兩級認定的留學人員創業園或專業孵化器內注冊企業並運營良好。留學人員是其創辦企業的法人且回國時間不超過5年;
2、按照每個留學人員注冊企業、每月1800元的標准給予房租補貼,最長不超過24個月。
辦理流程
第一步:申請。留學人員到企業注冊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請,區縣人力社保局對材料初審,填寫《天津市留學人員創辦企業房租補貼發放匯總表》報市外國專家局;
第二步:審核。市外國專家局對區縣人力社保局上報的材料進行復審,對符合條件的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第三步:撥付。按月申報,次月撥付。
注意事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領房租補貼:
1、使用自有房屋創業的;
2、在房租補貼享受期內停業、歇業的。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區縣社保管理中心    [查詢具體網點]
服務電話
天津市和平區建設路18號(電話:02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