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
是就業困難人員通過各項促進就業扶持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就業服務機構為主的有關部門的具體幫助,實現再就業,以此達到增加家庭勞動收入,擺脫貧困的目的。
怎麼辦
所需要件
具有天津市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登記失業人員,可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適用人群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 天津市就業困難人員的范圍包括:零就業家庭的成員、殘疾人、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失去土地的農民、其他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 
辦理流程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向居住地社區工作站(村委會)提出辦理就業困難人員申請,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對申請人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第二步: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2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第三步:區縣人力社保局2個工作日內對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報送的人員情況進行復核。
第四步:市人力社保局對區縣人力社保局報送的就業困難人員材料進行備案。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區縣社保管理中心    [查詢具體網點]
地址及電話
天津市和平區建設路18號(電話:02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