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飲料過期三個多月,竟然還對外銷售。對此,老板理直氣壯地稱,飲料一直冷藏保存,過期也沒事,他和工人天天喝。
近日,市民孟女士在南開區一家煙酒批發店購買了兩箱飲料送親戚。沒想到親戚反映說,孟女士送來的飲料過期一個多月了,這讓孟女士既吃驚又難為情。
記者來到孟女士所說的煙酒批發店。這家店位於南豐路與西湖道交口的一處小區內,店裡各種酒水飲料擺得滿滿當當。見有顧客前來,一名男子迎上來。當記者表示,想要低價位的飲料時,男子稱有價格低的,只不過過期了,但過期時間並不長,不影響飲用。
記者跟隨男子走到倉庫最裡面的一排貨堆前,男子指著一堆外包裝箱印有『王老吉』字樣的飲料箱稱:『這箱18塊錢,裡面15瓶。』記者拿到飲料,看到瓶蓋封口處的生產日期為『20150720』,瓶身標簽上標注的保質期為『十二個月』,也就是說這瓶飲料已經過期將近三個月了。『這還能喝嗎?』面對記者的質疑,男子稱,『過期沒事,天天冷藏著,我和工人們天天喝。』記者發現,貨堆內同樣包裝的飲料有數十箱。
記者向南開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了反饋,工作人員表示,將立即展開調查。(北方網編輯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