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網民朋友們,大家好!7月29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濕地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今天,我們邀請到市林業局副局長李果豐做客天津政務網,為大家解讀《條例》的有關內容,李局長,您好!
李果豐:主持人好,網民朋友們,大家好!
主持人:好,李局長,首先請您為我們介紹一下《條例》出臺的相關背景好嗎?
李果豐:好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視我市濕地保護立法工作,將《天津市濕地保護條例》列入2015年提請審議項目。為做好《條例(草案)》起草工作,我們組織開展了廣泛、深入的調研活動,對我市濕地保護管理中的主要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和反復討論,同時借鑒、吸收了其他省市濕地保護的先進理念和濕地立法的成功經驗。2015年7月,市人大常委會對市政府提請的《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在草案的審議修改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帶隊深入寧河、靜海、武清等區縣進行針對性調研,並廣泛征求市人大代表、相關部門的意見,研究梳理後進行了多次修改。2016年7月29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第三次審議通過了《條例》,填補了我市濕地保護工作立法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