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政民零距離》欄目網民『於大海』留言:我本人計劃10份開始自遼寧省丹東東港開跑,至廣西防城港東興沿各省濱海公路行進,全程約6500公裡,大約歷時180天左右,請問能申請一個遠距離長跑的記錄嗎,還是先備個案,等回來再申請。另外政府有沒有相關的鼓勵政策。
天津市體育局回復:您好!首先感謝您對全民健身身體力行的參與。
您提出的『超長遠距離長跑的記錄申請』的問題收悉,經與市田徑運動協會溝通,現答復如下:
我市體育部門或有關協會未受理過個人『超長遠距離長跑』記錄的備案或申請,國家也未頒布設立此類活動記錄的規定和辦法,目前尚無對個人自發從事此類活動的管理規定或相關鼓勵政策。因此,我局無法對您進行的體育活動給予記錄和認定。
再次感謝您對全民健身的支持和參與。(前沿新聞記者張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