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居民證件丟失、補發
港、澳、臺居民來往大陸證件包括《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
怎麼辦
申請條件
辦理證件須本人來辦理或經我處培訓的外事聯絡員來辦理,不允許中介機構、中介人代為辦理。
所需要件
1、提交本人丟失經過及補發證件申請;
2、持遺失地派出所開具的報失證明到我處開具登報聲明介紹信;
3、提交市級日報的登報聲明;
4、提交2張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按身份還應提供相應下列材料:
(1)在津工作,任職的常駐人員,還須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便函信;
(2)臨時來津人員,須提交《境外人員住宿登記備查卡》;
收費標准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一次有效) 5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一次有效) 20元。 
接待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 9:00至16:00。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出入境管理處[查詢具體網點]
諮詢電話
022-24458825
你問我答
Q:證件補發的辦理時限是多久?
A:2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