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
職工本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幫助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家庭解決生活困難。
怎麼辦
提取條件
可提取公積金的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癥、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搭橋術、心髒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良性腦腫瘤、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帕金森病、嚴重Ⅲ度燒傷、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辦理時間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在天津市住院治療的,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內職工及配偶可提取公積金,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個人負擔部分。經辦人員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職工。
申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資料
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二)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還應提供配偶身份證、配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夫妻關系證明。
(三)提取人與患者關系資料,包括夫妻關系證明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四)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資料
1. 職工本人、職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參加醫療保險,患大病就醫的提供以下資料:
市醫保定點醫院或醫保機構認可的醫院加蓋就診醫院醫療保險證明專用章的《診斷證明書》(因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搭橋術(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心髒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提取住房公積金,《診斷證明書》中未明確手術治療的,還需提供就診醫院出具的手術證明,以下同);住院費用清單;加蓋就診醫院病案印章的《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
在與市社保中心聯網的定點醫院就醫的,應提供加蓋就診醫院醫療保險證明專用章的《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申請支付審核單》或加蓋就診醫院收費印章的《天津市醫療機構住院專用收據》(紅聯);
在未與社保中心聯網的醫院就醫的,提供加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印章的《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單位申請支付明細表》。
2. 職工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未參加醫療保險,因患大病就醫的,提供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並加蓋醫院診斷證明章的《診斷證明書》;加蓋就診醫院收費印章的《天津市醫療機構住院專用收據》(紅聯)或其他醫療單位住院票據;住院費用清單;加蓋就診醫院病案印章的《出院記錄》或《出院小結》。       
辦理流程
1、職工憑住房公積金龍卡(集中封存戶職工可提供住房公積金儲蓄卡)、身份證件及相關提取資料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分中心或管理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職工。
3、經審批准予提取的,職工應憑有關資料當日到受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龍卡銀行儲蓄賬戶或職工在建設銀行開立的其他儲蓄賬戶。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區縣社保管理中心    [查詢具體網點]
服務電話
天津市和平區建設路18號(電話:022-12333)
相關政策
溫馨提示:
(一)職工委托他人代辦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及資金提取的,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如職工未修改住房公積金卡初始密碼代辦的,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 (二)若職工或配偶公積金(組合)貸款未結清,雙方均不能辦理低保、特困、大病提取業務。